石光中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度

浏览次数 393   日期:2018-10-11 09:13:30  

石光中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度

一、领导重视 
1.组织分工: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校党总支、学校工作目标,班子成员分工明确。                     
2.任务分解:制定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逐级分解落实。
3.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 积极主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监察工作,定期研究,汇报情况。
4.工作计划、措施:按照上级党组织、教育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工作计划、制度并组织实施 。

5.履行监督:对学校的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6.检查报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责任人负责对《责任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作书面报告 。
二、廉洁自律 
1.不谋私利,领导干部不准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谋取非法利益的规定 。

2.拒收钱物,严禁收受职权范围内的部门、其他与其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严禁收受与入学、升学挂钩的宴请或礼金、贵重物品;在物资采购、征订、印刷以及其他等业务往来中严禁个人私自收受回扣。严禁向领导干部赠送现金、有价证券。 

3.遵守财物管理规定,不准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不准借用公款逾期不还;不准用公款为领导干部住宅配备电脑和支付上网费用;不准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旅游活动;不参加非组织安排的外地培训学习及非必要的学习考察活动。 

4.廉洁勤政,在工作中提倡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严禁讲排场,制止奢侈浪费行为,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超标准接待;不准违反规定用公款装修、购买住房;不准擅自用公款配备、使用通信工具、交通工具。 

三、行风建设

1.考试招生,严格执行考试和招生政策纪律规定,加强对考试招生工作行政监督。 

2.规范管理,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坚决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的政策,按规定管理和使用经费;坚持工程项目、物资政府统一采购,集体研究、公示、招标制度;坚持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3.职业道德,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和考核。严禁组织以营利为目的的有偿补课,教师不得在校外社会办学机构兼职兼课,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4.民主制度, 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决策程序、议事规则,坚持定期民主生活会制度。 

5.校务公开, 进一步健全校务公开制度,落实责任,明确内容,规范程序,完善台账资料。

6.行风评议,开展行风评议活动,坚持教代会制度,坚持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

7.干部制度,选拔任用干部坚持群众路线,严格执行民主推荐、民主测验、集体研究等程序,坚持全面考核和党总部集体讨论决定,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纪检监察和群众的监督。 

四、廉政教育

1.理论学习,组织干部党员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中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有关会议、意见精神,讨论发言要注意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弘扬正气,反对邪气。 

2.法规教育, 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法规,结合腐败案例进行警示教育,进一步完善学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 

3.查处不履行责任的行为,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有关规定的行为认真查处,并上报上级部门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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