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中秋国庆期间严格落实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
浏览次数 200 日期:2019-09-17 21:43:20
石 狮 市 教 育 局
中共石狮市纪委石狮市监委驻教育系统纪检监察组
驻石教育纪〔2019〕14号
关于2019年中秋国庆期间严格落实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
各学校、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2019年中秋、国庆在即,根据上级纪委监委有关通知精神,现就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重申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严明纪律要求
市教育系统党员干部、教职工要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各级相关要求,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卡券;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或赞助)的宴请、“博饼”、旅游等活动;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利用职权向管理服务对象等借用车辆进行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严禁公款旅游或借研讨会、学习培训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
二、落实主体责任
各学校、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增强抓作风改作风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决防止工作上出现“疲劳综合征”。要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和典型问题通报,加强教育提醒,引导党员干部、教职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各单位负责同志要率先垂范,严守纪律规矩,自觉抵制不良风气。要严格执行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问题的规定》的“六条禁令”,维护教师队伍良好形象,提振师道尊严。要进一步加强对家长委员会的管理,引导学生和家长正确表达尊师重教的感激之情,弘扬尚俭倡廉的优良传统。
三、强化监督执纪
两节期间,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职能部门将开展监督检查,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发现的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快查严处,不断净化节日风气,以作风建设的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市纪委监委驻教育系统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0595-88589879;举报邮箱:ssjyjjz@163.com。
石狮市教育局
中共石狮市纪委石狮市监委驻教育系统纪检监察组
(中共石狮市纪委驻教育系统纪检组 代章)
2019年9月12日
驻教育系统纪检监察组
2019年9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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