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光中学教育基层工会工作职责

浏览次数 543   日期:2016-10-21 14:09:19  

  1、组织干部职工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民主权利,发挥国家主人翁作用,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参与管理教育事务,推进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2、全心全意为干部职工服务,维护《教育法》、《教师法》、《劳动法》赋予教职工的政治、经济、劳动、学习、人身安全等合法权益。

  3、动员干部职工以主人翁态度对待工作,遵守劳动纪律,发动和组织干部职工完成工作任务。

  4、对干部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民主、法制、纪律教育,以及科学文化教育,提高干部职工政治思想、职工道德和科学文化、业务素质,使干部职工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教育工作者。

石光中学第六届工作委员

○一六年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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