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光中学关于组织全市未成年人参与“美德少年”事迹展示学习实践活动的通知

浏览次数 620   日期:2017-06-09 21:16:24  

石光中学关于组织全市未成年人参与“美德少年”

事迹展示学习实践活动的通知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关于运用重要时间节点深化“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闽委文明办〔20177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美德少年”事迹展示学习实践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61日至611日。

    二、参与方式

    (1)点击图片打开活动网站:

   (2)为候选人投票

    为泉州市实验小学陈雨泓(自强自立)、泉港区三川中学陈诗欢(尊老爱亲)、泉州五中王君淼(助人为乐)、丰泽区实验小学傅一涵(诚实守信)投票,按投票规则在每类美德少年照片左下角“□”内依次打勾,并真实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区(县、区、市)点击“投票”参与完毕。

   投票规则:

   1.投票用户必须填写姓名、身份证号、所在地区,主办单位对投票人信息严格保密,一个身份证号码每日可投票一次。

   2.5个类别候选人每类最少选1人,最多选2人,缺类别投票将无效。 

   3.了解候选人事迹请直接点击候选人照片或姓名。

   4.投票者以客观公正的态度投票,确保投票结果的真实性。

   三、参与寄语:

   在昵称内填写“石狮+学校+班级+姓名”,在留言框内填写寄语感言,点选“发表留言”。

   四、活动要求

   初一、初二、高一、高二年段以班级为单位,组织本班未成年人参与活动,各班级收集15张活动截图发送至政教处邮箱以资存档之用。

政教处

2017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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