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SG20180302
(二)项目名称:石光中学2018年度桶装纯净水采购
(三)采购项目名称、数量、规格型号、服务、技术指标及交货期等:详见“石光中学2018年度桶装纯净水采购招标内容及要求”,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会上宣布的最高控制价的为无效标的。
二、 投标人的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并在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为保证能及时响应需求和售后服务,石狮地区以外的投标人必须在石狮地区境内设有分公司或自行设立的售后服务部,且自行设立的售后服务部的企业法人与投标人的企业法人应一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递交样品时间和地点: 本招标项目于2018年3月5日至2018年3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石光中学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石光中学校园网上发布和校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凡愿意接受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于2018年3月12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到石狮市石光中学经阳楼710室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等。
四、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格证明资料及要求(以下资料提供复印件并盖章):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生产许可证;
3)取水许可证;
4)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5)原水检验报告;
6)法人身份证;
7)食品生产许可证;
8)开户许可证;
9)机构信用代码证。
五、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以现金形式提交人民币500元 的投标保证金。中标后,该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招标人不接受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保证金要密封盖章)
六、投标文件组成和密封(相关文本格式报名时领取电子文挡)
(一)报价清单表。
(二)投标承诺书。
(三)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在包封袋中,包封袋上应写明本采购项目名称和投标人单位名称,包封袋的密封处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章。投标报价表、产品质保及服务承诺书,以及主要复印件需加盖有效印章。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3月12日15时前(北京时间)(招标人将在截止时间前1小时开始接收)将密封的投标文件及样品送至石狮市石光中学812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及样品恕不接受。投标人拟派出的代表应当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七、开标时间:2018年3月12日15时(北京时间)。
八、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石狮市石光中学812会议室。
九、服务部期限:自合同签订且生效后到2019年2月28日。中标方按照学校要求把矿泉水送到指定地点。
十、付款办法
每季度结算一次。
十一、中标人的确定
本招标项目以物资预算书或市场询价结果为依据,确定招标最高控制价,在最高控制价以下采用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评标办法确定中标人。
十二、无效的投标
(一)、超时送达;
(二)、投标文件未密封;
(三)、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盖本单位印章;
(四)、在投标文件中未明确规格、型号和类别;
(五)、未按要求提供样品或样品等级、规格与标书要求不符;
(六)、开标时,参加投标的授权代表未能对投标疑点给予澄清,在这种情况下,评标小组将视作投标商自动弃权;
(七)、没有提供有关资质证明等证件。
(八)、其它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
十三、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中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
十四、违约条款
(一)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 .中标人未能在公示满后7日内签订合同;
3 .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4 .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上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给招标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二)若中标单位无故不按时交付货物或送达的货物不符合招标要求的,在招标单位发出通知书还未整改的,将取消中标资格。
十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狮市石光中学(盖章)
地 址:石狮市东港路2号
联系人:叶老师 电话: 15985922099
石光中学2018年度桶装水采购招标内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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