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光中学关于征集校道、中庭、花园等命名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 1625 日期:2018-06-23 15:18:59
石光中学关于征集校道、中庭、花园等命名方案的通知
学校道路、建筑、景点等的名称是学校的重要标识,也是体现学校文化底蕴和人文环境的重要载体,更是学校整体形象的外化和展示。为进一步完善学校形象识别系统,丰富校园的文化底蕴和人文内涵,更好地发挥环境育人功能,学校决定发起校道、中庭、花园等命名方案征集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全校师生
二、需命名的校道、中庭等情况说明
(注:东西向校道称“道”,南北向校道称“路”)
三、征集时间:即日起至8月20日。
四、命名要求:
1 . 命名能体现学校历史和文化底蕴,体现学校的人文精神、办学理念。具有新颖性、时代性,寓意深刻,内涵丰富。每个命名不超过4个汉字。
2 . 意义指向明确,避免产生误解和歧义,字面平正通达,易识、易记、易诵。
3. 应征者应对每个命名的立意、寓意作简要说明(80字以内);
4. 应征者可以对校道、花园、中庭等进行系统命名,也可以对某一单项单独命名。
四、征集办法
1. 应征者填写命名表(电子表格),并于2018年7月20日前将命名表发送至sg83025636@163.com。
2. 学校将成立命名征集活动工作小组,对征集的命名方案进行评议。
3. 如选中稿件出现雷同的,以最先登记为准。
4. 命名一经采用,其知识产权归学校所有。 征集作品一经采用,学校将对所采用的命名作品颁发命名纪念证书并予以一定奖励。
石光中学
2018年6月21日
附件:命名表(教师版) 命名表(学生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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