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石狮市人民政府批转石狮市2018年初中、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狮政综〔2018〕60号)精神,我校初中共招生648人,根据方案有关规定、学生报名情况,按市教育局相关规定,我校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 招生对象及人数(数据均由市教育局下达)
1、服务区内学生506人(名单由市教育提供),直接录取,7月4日下午2:30注册。
2、沿海合作校推荐生58人,按市里相关规定执行,推荐生名单由各联合办班学校提供,石光中学组织面试,确定名单,上报市教育局审批。待录取后通知。
3、剩余学位84位,从教育局提供的符合志愿二的需要抽签的211人的名单中产生,根据招生方案中“优先安排父母在招生校所在服务区购置房产(实际居住),且在湖滨街道的小学就读3年以上(含3年)的本市(非服务片区)户籍、港澳台等境外户籍小学毕业生”要求,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1)“石光中学所在服务区购置房产”是指:父母在湖滨街道办事处、宝盖镇龙穴、坑东、前坑、前园、杆头、宝源等村居所在区域内购置房产的。
请符合要求的家长,提供相关的房产证明,在规定时间内送学校教务处验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若符合优先安排的有房产证明的人数大于或等于84人,则从这些学生中抽取84人,其余学生返回教育局。
(3)若符合优先安排的有房产证明的人数小于84人,则此类学生直接录取。剩余学位再进行抽签,未中签的学生返回教育局。
二、符合优先安排石光中学的学生可于7月3日下午向石光中学教务处提出申请,申请需提交以下材料:
1、《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2、首付款正式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石狮市房管部门登记备案证明原件
4、户口簿(户主页、父母页、子女页)原件及复印件或相关的关系证明
5、2018年1—5月份水电费原件及复印件
我校将对以上材料进行审核后,将相关材料汇总交教育局审批。
提交材料时间:7月3日下午3:00—5:00
提交材料地点:经阳楼一楼大厅
三、 时间安排
7月3日上午: 发放需要抽签的学生名单到由各相关小学,由各相关小学通知家长。
7月3日下午3:00—5:00: 符合购房入学条件的家长执相关证件到我校经阳楼一楼验证。
7月4日下午 3:00开始抽签,请家长执户口本提前半小时到达玉燕楼一楼会议室。迟到者,责任自负。
7月4日下午:报送相关名单到教育局。
石狮市石光中学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