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建设十条红线
浏览次数 254 日期:2018-11-06 19:51:00
师德建设十条红线
2018年11月
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 办法》(征求意见稿),详细列举了师德红线的十项禁令。
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二、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 职责的;
三、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的
四、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 营私舞弊的;
五、体罚学生的;
六、以侮辱、歧视、孤立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 害的;
七、骚扰学生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
八、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
九、开展或者组织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 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个人利益的;
十、不听劝阻,组织、要求、诱导学生参加校外有偿补课,或者 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
文件明确规定;如有违反将受到包括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 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等处分。
人社部、教育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17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中,师德有问题者将被“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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